首页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-> 通知公告 -> 正文

关于开展河北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8-30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热烈庆祝第40个教师节,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,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,展现我校广大教师立德树人、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,树立具有新时代精神的师德标兵典型,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河北大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与名额

(一)评选范围

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(含5年)的教职工,曾获河北大学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本次不再参评。

(二)评选名额

评选河北大学师德标兵20人,其中处级干部所占比例不高于1/3。

二、评选原则与条件

(一)评选原则

坚持品德为先,育人为本;坚持程序民主,师生公认;坚持评选标准,宁缺勿滥。

(二)评选条件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教育事业,坚持“四有”好老师、“四个引路人”和“四个相统一”要求,自觉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初心使命。

2.严格遵守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
3.师德高尚,充分展示教师队伍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;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治学严谨,业务精湛,教书育人成绩突出;深受学生喜爱,有较高的社会声誉。

4.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,言行雅正,廉洁从教,恪守学术规范,坚持学术诚信,坚守学术道德。

5.乐教爱生,甘于奉献,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,有博大的仁爱之心,业务素质和学术造诣较高,工作业绩突出,受到师生高度评价;勤学笃行,求是创新,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教育教学效果好。

6.近三年必须承担一定本科教学工作量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基层党组织推荐

1.各基层党组织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推荐1名河北大学师德标兵候选人。

2.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应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,推荐结果须经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。各基层党组织须审查核实被推荐候选人的各种支撑材料,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推荐意见、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后,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。

(二)学校评选

学校组成评选工作组进行评选,确定推荐河北大学师德标兵人选。

(三)结果公示

学校将对拟授予河北大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人选进行公示。
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
请各基层党组织于9月2日上午12: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主楼1312,电子版发送至邮jiaogongbu@hbu.edu.cn。

(一)河北大学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(附件1,纸质版一式1份);

(二)河北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(附件 2,纸质版一式2份);

(三)详细事迹材料(题目小二号黑体、正文三号仿宋体),以第三人称撰写简要事迹材料,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,文字简洁明了,字数不超过2000字(纸质版一式2份);

(四)《河北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》中涉及的奖励、成果的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须提供复印件(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纸质版一式1份)。

五、表彰奖励

学校对荣获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,并通过多平台大力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,充分展现我校教师的优秀师德风范,切实发挥“师德标兵”的榜样引领作用。

联系人:卞雪梅

联系电话:5077384

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4年8月30日